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17日在仙游县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黄国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情况
2015年,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上级院领导和县人大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仙游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民利
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立足检察职能,主动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突出问题,查办行政机关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犯罪案件2件4人,发出行政监督检察建议18份。依法惩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涉嫌金融诈骗、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7人,起诉41人。加强对地方支柱产业的司法保护,开展打击涉及古典家具产业的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批准逮捕涉嫌盗窃名贵木材、红木家具犯罪20人,起诉22人。
切实保障民生利益。围绕国家惠民政策的实施,重点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先后开展了查办家电下乡、沼气建设、生猪养殖等专项补贴和补助中的职务犯罪工作,查处惠民资金管理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9件13人,涉案金额205万元。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批准逮捕涉嫌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劣药品等犯罪3人,起诉8人,有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法惩治失火、滥伐林木、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犯罪。批准逮捕涉嫌环境资源犯罪17人,起诉21人。督促水务部门移送2起非法采砂刑事案件。提前介入3起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件,引导环保、公安机关调查固定证据。加强与环保部门及基层乡镇的协作配合,依法捣毁古洋水库水源地的一“土法炼油厂”。在办理林业案件中继续推行补植复绿,补种林地940余亩,在龙华镇金溪村建立我县首个“生态公益补偿基地”。
二、维护社会和谐,建设平安仙游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保持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37人,起诉1007人。其中,批准逮捕“两抢一盗”和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81人,起诉213人;批准逮捕毒品犯罪嫌疑人46人,已起诉44人。
深入化解社会矛盾。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准逮捕5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19人。积极融入大调解格局,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对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轻伤害案件、轻微交通肇事案件促成刑事和解16件19人。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附条件不起诉6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为16名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组织11名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联合专业社工组织对6名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开展模拟法庭4场次,法律讲座2场次,受教育学生2000多人次。
加强涉检信访工作。建立了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信访平台,群众诉求渠道进一步畅通。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带案下访、检察文书说理等制度,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及时将涉检信访案件导入司法程序,实现以法治方式处理信访问题。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20件,开展检察长接待日24场次,及时办理各级交办案件22件。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和关怀。办理刑事申诉案件4件,其中改变原处理决定1件,再审改判2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2件,赔偿金额3.38万元;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6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6.5万元。
三、惩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
积极查办职务犯罪。坚决贯彻中央的反腐败决策部署,坚持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1件29人,涉案金额53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08万元。其中,涉嫌贪污贿赂犯罪17件22人,涉嫌渎职侵权犯罪4件7人,包括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4人。突出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重点查办了包括县教育局原局长、副局长在内的教育系统腐败窝案以及龙华镇派出所民警暴力取证案等有影响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坚持惩防并举,预防为主,推进侦防一体化建设。开展“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工作,向发案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3份,督促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扩大预防工作覆盖面,实现重大工程项目的职务犯罪预防常态化管理,把政府重点投资、土地出让、政府采购等招投标项目全部列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范畴,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979件。开展预防调查5件,组织预防警示教育12场次,受教育1000余人。
四、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以防范冤假错案为底线,以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为重点,加强对立案、侦查和审判的监督。监督纠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10件11人,追捕漏犯76人(到案21人),追诉漏犯9人,追诉漏罪9起,改变定性14件。因证据不足作存疑不捕74人,存疑不诉16人。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件5人,已改判1件1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9份,检察建议22份,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1件1人。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开展审前未羁押判实刑专项清理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对未能交付执行的10名罪犯进行网上追逃。认真做好“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特赦”工作,依法对特赦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注重保障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在押人员的控告、申诉和举报,监督纠正监管活动的违法情形9件次。开展社区矫正活动法律监督,清理纠正2011年以来漏管的社区服刑罪犯3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件次。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8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依法对生效民事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法院裁定再审4件,已改判3件。加强民事执行案件监督,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公职人员欠款未执行案件的专项监督,发出执行检察建议24份,全部得到采纳。在执行监督中发现刑事犯罪线索2件2人,违纪线索1件1人,均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加强行政检察监督。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其中督促赖店镇政府通过诉讼方式追回国有资产300余万元,配合相关部门催缴到位水土保持补偿费450余万元,土地出让金、滞纳金2.37亿元。
五、主动接受监督,促进规范执法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认真落实人大审议意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及时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一年来,向人大常委会汇报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执行情况等4项专项工作。办理人大交办件6件,实现办理工作、办理结果满意率100%。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6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5场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70余人次,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为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确保司法公正得到有效落实,按照上级院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重点从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司法程序、司法纪律等四个方面查摆不规范问题,提出10条整改措施,制定完善13项规章制度。以检务督查和案件评查为抓手,加强案件质量管理,评查案件90件,督察案件405件,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继续深化检务公开。依托检察机关案件信息网络公开平台,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7条,公开法律文书462份。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为律师提供程序性信息查询账号36个,受理律师阅卷申请121人次,听取辩护律师意见326次。开通了检察“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工作信息329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的公正”。
六、坚持从严治检,提升执法水平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结合检察工作的实际情况,教育全体干警严格修身律己、坚守职业良知,严格、公正、廉洁、文明司法,为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作风保障。
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强化业务过硬意识,以一线办案人员为重点,抓住学历教育、技能竞赛和实战练兵三个重点环节。分层分批组织业务培训29批次,培训人员190余人次,组织、参加岗位练兵、业务练赛13批次,发现和培育了一批办案能手、业务骨干,有效提升检察干警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服务大局的思路和方法有待创新;法律监督的力度和举措有待加强;办理复杂案件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有待提升等等。上述问题我们将以务实的态度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检察工作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县委十二届十一次会议精神,坚持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穿于检察工作之中,稳步推进检察改革和机制创新,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为建设“人和业兴、彰文宜居”的美丽仙游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主动作为服务发展大局。按照仙游县“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部署要求,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法治建设新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着力服务县委稳增长、调结构、推动产业转型的发展战略。强化对支柱产业、政府重点投资项目、民生工作的司法保障,依法惩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的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着重维护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恶意逃废债、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从严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犯罪,开展“关爱木兰溪,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保护仙游的绿水青山。
(二)全面履职维护安定稳定。积极参与法治仙游、平安仙游建设。切实履行刑事检察职能,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危害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提升群众的安全感。扎实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参与重点地区的治安综合整治,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的社会矛盾化解,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力求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取得实效。注重弱势群体的检察保护,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和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有效促进社会和谐。
(三)标本兼治促进反腐倡廉。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突出查办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大惩治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严查生态资源、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扶贫资金管理领域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全面开展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专项预防,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上新台阶。
(四)强化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认真贯彻修改后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全面加强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枉法裁判、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促进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检察监督,探索完善对违法行为的监督纠正机制,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五)深化改革提升检察水平。按照中央和高检院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等改革。探索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积极探索与专业化要求相适应的教育管理模式。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管干部、严带队伍,不断提升检察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的有力监督下,紧紧依靠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多采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好意见、好建议,全面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勇于担当,为建设“人和业兴、彰文宜居”的美丽仙游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